源兴医疗

标题: 变更注册增加规格型号,涉及到新的强制性标准时该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test4    时间: 2018-10-12 09:30
标题: 变更注册增加规格型号,涉及到新的强制性标准时该如何处理

  产品变更注册增加规格型号(原有A、B两个型号未发生变化,新增C、D型号),同时涉及到新的强制性标准发布或修订,原有型号是否需要针对新标准进行检测?产品技术要求是否需要增加新标准的要求?

  许可事项变更增加新型号,对于新增强制性标准,仅需要提交证明C、D满足新的强制性标准的检测报告,不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增加新强制性标准的内容。注册人应确保,自新的强制性标准实施之日起,A、B也能够满足新标准的要求。

  如果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增加新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还应提交证明A、B也满足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可在延续注册时修改产品技术要求,增加新版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并提交证明A、B也满足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








欢迎光临 源兴医疗 (http://www.yuanxingmed.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