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4元换来4.1万元罚款 温岭这家综合门诊部亏大了 中国医药报 2018.4.17 本报浙江讯 日前,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综合门诊部涉嫌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案件。涉案物品为2支过期医用针筒,涉案金额仅为0.84元,但该门诊部却收到4.1万元的行政处罚单,代价惨痛。 近日,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市温峤镇某综合门诊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门诊部急诊科的急救箱内有2支超过有效期日期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扣押,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门诊部人员承认平日疏于医疗器械的检查养护工作,导致2支过期注射器遗漏在急救箱。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注射器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按照《浙江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四条规定:“未造****体伤害后果或社会负面影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4.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门诊部作出没收其2支过期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并处以4.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张梦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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