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注册申报资料质量和审评效率,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总体要求,拟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和医疗器械许可事项变更注册申请的行政受理程序进行改进,对申报资料进行立卷审查,为规范立卷审查工作的开展,我中心组织制定了立卷审查标准。
为使立卷审查标准更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即日起在我中心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衷心希望相关企业、人员积极参与,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推动立卷审查标准的完善。
请将意见、建议填入相应的表格,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9年4月26日前反馈我中心。
联系人:郭兆君(医疗器械)、解怡(体外诊断试剂) 电话:010-86452632、8645286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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