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北京市级部门公开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市科委将“2019年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及平台建设”列为重点支出,将安排7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在京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加强转移转化机构建设。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2019年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及平台建设”,将择优支持一批在京高校院所技术转移部门开展技术转移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以及加强技术转移平台、渠道、能力建设工作;在高校院所周边建立建设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平台”,与各区合作,共建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和“承接基地”;购买专业化服务,开展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代理和经营、作价入股、股权设计、技术转移、法律、竞争谈判、人才、投融资、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支持一批本市企业通过成果转让、许可使用、作价入股等方式,积极承接高校院所的高水平、“高精尖”产业领域科技成果在京落地转化。 按照预算安排,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专项安排7000万元,择优支持在京高校院所等单位加强内部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每家以后补贴方式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技术转移机构运营成本费用的50%,用于机构继续开展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以及加强技术转移平台、渠道、能力建设等工作。 支持开展成果评估筛选及知识产权布局,每个项目以后补贴方式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的总成本费用的50%,用于高校院所继续开展成果评估筛选和专利布局工作。 支持开展中试熟化和成果承接基地建设,每家建设单位以后补贴方式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且不超过建设单位上年度运营成本费用的50%,用于基地运营单位继续开展中试熟化平台的专业设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成果承接服务和创新活动开展等工作。 支持加强与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作,每个单位以后补贴方式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的50%,用于补贴专业化服务的购买主体,引导院所高校加大购买专业化服务的投入力度。支持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协调与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经费不超过500万元。 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安排4000万元,支持在京企业通过成果转让、许可使用、作价入股等方式,积极承接高校院所的高水平、“高精尖”产业领域科技成果在京落地转化,以后补贴方式支持40项左右,每项支持不超过100万元,用于开展项目后续研发、技术升级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