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助力东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实施《关于优化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审批的若干办法》,明确支持已在广东省上市的进口产品注册,允许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在广东省以独资、合资、合作方式设立企业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可以使用原产品注册时的相关申报材料。 针对首个试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案例,广东省药监局组织审评部门提前介入,与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沟通,及时解答了企业在注册申报、数据文件、系统验证等方面的问题,并引导企业识别转产过程中可能引入的新风险,帮助企业少走弯路,提高申报效率。通过事前充分沟通、申请材料无纸化提交、事前核准注册、优化技术审评流程,仅用时5个工作日完成技术审评,比法定时间快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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