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实施医保服务十六项便民措施的通知》,针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信息查询等、医保电子凭证、医疗购买等。人们办理医保业务要解决堵点问题,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创新服务模式。多渠道方便群众办理异地病历。参保人员可通过全国医保服务平台APP、全国异地就医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长期居民异省异地登记备案后,如未申请变更备案或参保身份未发生变化,备案长期有效。医疗器械注册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点多次就诊,享受跨省跨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住院前未异地就医登记的参保人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指导下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院前完成登记备案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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