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家医疗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和建设。按规划设立国家医疗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立“名单公布、挂号挂牌”和跟踪询问结果机制。统筹国家综合类、专科类、中医类国家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布局,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成效评估,推动建立与国家和区域医疗中心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继续提高地县医疗卫生水平。依托现有资源,引导地方政府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紧凑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强化科学合理的网格布局。选择若干城市开展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试点。继续推进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鼓励三级医院探索与县级医院建立合作机制,实现疾病诊疗全链条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组织开展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价。研究制定推进紧凑型县级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启动第三批国家姑息治疗试点,实施姑息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拓展乡镇卫生院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姑息治疗等服务功能,合理发展社区医院。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有效签约、规范履职,推动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参与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如何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完善县级医疗巡诊和驻点服务工作机制,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和医养结合示范工程。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在城乡社区疾病预防、治疗和健康管理中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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