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表示,《实施办法》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加强互联网诊疗监管。根据《医师法》、《中医药法》、《互联网诊疗监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网上“即时开药”、非法首诊等互联网医疗乱象饱受诟病。例如,在线购买处方药时,平台只需上传照片即可开出处方药。规定严格禁止采用人工智能等措施自动生成处方。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同时,也全面提升了整个行业的标准化程度。医疗器械咨询公司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信息应上传至北京市监管平台,包括身份证号码、照片、相关资质、执业地点、执业机构、执业范围、临床工作年限等必要信息信息;北京监管平台要与医生沟通,护士数字化挂号系统对接,药师信息上传监管平台并可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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