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医疗以及保健食品一直是强监管领域,此次《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发布被业内视为监管升级。10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意见》,其中明确,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明星代言的禁区,明星不得为其进行广告代言。 在《意见》第三条“规范企业选用明星开展广告活动”中,七部门要求企业严格遵守禁止性规定,即企业不得选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及直播营销管理相关规定对广告代言人年龄限制另有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要多久从其规定。从事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等。 事实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在我国一直是强监管领域。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三品一械”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审查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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