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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委托生产现状分析及建议

2024-4-2 09:3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75| 评论: 0

邢冰冰 1,何天平 2,张大威 2,梁毅 1

1 中国药科大学 国际医药商学院,南京市, 211198

2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京市, 210008


摘要 :  目的 梳理并分析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 的现状和存在的 问题 ,为全面落地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提供参考意见。 方法 运用 文献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实地调研法综合分析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下进行委托生产现状、优势以及风 险。 结果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进 行委托生产带来红利 的同 时也会带来风 险 。 结论 应从注册人、受托生 产企业、 监管部门不 同主体考虑完善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加强产 品 委托生产 的质量监管。

关键词 : 医疗器械注册人 ;委托生产; 风 险; 质量

鼓励医疗器械创新 2017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 印发《关 化审评审批制度 改革鼓励药品 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 2017〕 42 号) 提出 允许 医疗器械研发机构和科研人 员申请医疗器械上市许可  ,上海、天津、广东相继开展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 2019  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国家药监局关于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 度试 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械注〔 2019〕33 号) [2],试 点范围扩大到 范围 内的 21 个省、 自治 区、 直辖市 。2021 年, 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 发布最新修订《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正式设立医疗器械注册人 制度 [3] 。在查 阅大量文献 的基础上 ,笔者前往江苏省 实施 医疗器械注 册人制度典型企业实地考察, 与企业人 召开研讨会,询问、听 取并收 企业实施注册人制度相关情况。通过梳理分析,笔者认为注册人制度 带来红利,同时制度实施仍存在风 ,要多角度完善 医疗器械注册 度,加强产 品委托生产的质量监管,从而促进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面落地实施。


1、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简介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是当今国 际社会医疗器械领域 的通行管理制度   穿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的基本法律制度。 它是指符合条件 的医疗 器械注册 申请人申请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成为 医疗器械注册   (以下简称 “ 注册人 ” ) 。其核心要义 即注册人以 自身名义将产品推 市场, 对产 品全生命周期负 责。 申请人可以委托具备相应生产能力 企业生产样 品, 注册人可以将获证产 品委托给具备生产能力 的一家 或多家企业生产产 品。注册人制度解除产 “ 上市许可 ”与 “ 生产许 的捆绑, 可以促进医疗器械创新、 优化资源配置、 落实企业责   提高监管效率 ,但注册人制度下进行产品委托生产 ,对委托双方 体提出更高 的要求 ,也给监管部 门带来新的挑战。

 

2、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委托生产现状

2.1 注册人制度下 的委托生产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的相关规定 ,注册  当是具备含法规事务、质量管理、 上市后事务等的相关人 员,  建立、 评估、审核、监督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 掌控产 品全生 周期各环节质量 ,还应 当具备承担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责任 能力  册人应依法承担产 品全生命周期法律 责任, 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合  质量协议, 明确委托生产中技术要求 、质量保证、责任划分、放行  (包括生产放行、上市放行) 等责任 ,加强对受托方监督管理 , 估受托方质量管理 能力 ,定期对其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评估和 审核  强不良事件监测 ,进行产品全流程追溯、监控。 受托方应 当具备与 托产品适应 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能力 ,承担《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委托合同 、质量协议规定 的义务 责任  受注册人的监督并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生产, 不得再次转托。

 

2.2 注册人制度下委托生产 的特 

册人制度将委托生产主体范 围扩大,委托方不再局限于生产企业,受


可以结合委托方 需求及其 资源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与传统委托生 产的比见表 1,这样可 以整合委托双方 的资源, 促进行业精细分工, 使专业人干专业事是 医疗器械行业发展一大进步。

1  医疗 器械 注册 委托 生产 与传 统委 生产 的对 比表

 

 

2.3 注册人制度下委托生产类型

2.3.1 大型 医疗器械企业集  内部委托生

江苏省是全 医疗器械大省, 截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 江苏省完成医 械注册人制度试 点受托生产备案事项 38 项, 涉及 57 家企业参与  ,均为企业集 内部 的委托生产。 大型医疗器械企业内部委托生  以避免核 心技术泄露风险 ,使集团 内部资源及人才优势调配更加 合理 ,集 中管理更有效率地释放产 能, 负责研发环节 的子公 司更加 注于研发核 心产 ,节省硬件设施成本投入集团 内有优势配套的生 产基地进行专业化生产制造, 术业专攻更 能保证产 品质量。

2.3.2 注册人与医疗器械代工厂委托生产

医疗械代工厂是专 门从事医疗器械代工生产 的企业, 只负 责代工生 环节。 注册人与 医疗器械代工厂合作成为委托生产双方主体 ,受托 根据注册人 的订单及注册人提供 的生产工艺、技术生产产 ,确保 过程符合法律法规、 委托生产合同 、质量协议等相关文件 的要


求, 通过这种集中生产的方式帮助注册人节约成本 ,优化行业 资源配 

2.3.3 注册人与专业第三方服务企业委托生产

器械注册人制度强化专业分工 的概念,专业第三方服务企业应运而       ( contract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 CMO) 、合 同定制研发生产企业( contract development and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 CDMO)。 CMO 接受注册人委托 ,提供 品生产 的各项服务 CDMO  CMO 的进 阶版 ,可进一步提供辅助研发、 险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的专业服务 。第三方服务企业可以利用专业化、 规模化的企业优势帮助注册人消除部分生产风 险、节省成本、提高效率 速产品上市。

 

2.4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委托生产实例分析

伟康 医疗是江苏省首批注册人制度试点企业,集研发、生产、销售于 体,母公司为江苏伟康洁婧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  ” ) ,主要以生产为主 ,子公司为苏州伟康 医疗器械有限公 司(以下 简称 “苏州伟康 ” ) ,主要 以研发、销售为主, 实施注册人制度后,  州伟 36 个产 品全部委托江苏伟康生产,不再延续自身的生产许可 。 在实注册人制度之前, 就委托方(苏州伟康 ) 而 言 ,作为研发型企业 受到 限制 ① 必须要投入大量 资产 ,具备产品生产条件后,才 能为产 册人; ②无 需量产的样品在制度实施之前无法进行委托生产,且 自 身若生产产 品无法直接将产 品委托生产。就受托方(江苏伟康)而 言,生产型企业受到 限制:① 必须要拿到产品注册证才 能从事产品生产   ②“两证齐全 ”限制其接受委托生产的范围 ,增加研发成本 。人制度实施之后 ,打破对委托双方的 限制,让研发者可以集中力量 发创新 ,生产者可 以集 中生产, 促进伟康医疗集 团节约资源、整合资  发展互补。

 

3、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委托生产存在的风险


3.1 注册人 能力不足风 

疗器械注册人应 当对产 品全生命周期都具备管理 能力,严格监督受托 照要求生产产 品,而研发型注册人对产品生产工艺 的认识和理解限 发规模,缺 乏大批量产经验,监督受托生产企业履行生产 责任 的能 力不足,且其质量体系控制能力同样值得商榷,在本身体系不完善  下,研发型注册人难以对受托方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导致受托方无 法全面理解产 品生产工艺、技术要求等相关知识,造成委托方和受托 品质控制差异大。

 

3.2 受托企业共线生产产 品存在风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 ,受托方接受多家注册人委托 ,为节约成本、 便于管理 、合理利用资源 ,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产品共线生产的情况。 受托企业共用厂房、人员、设备设施, 同一生产线可能在 时期生 同产品,注册人未进行不同产品生产是否相互影 响的考察和确认,甚 些受托企业同一 时期生产不同型号 的产品,个别洁净间共用或部分 生产环节交叉,如果没有做好全面 的评估和有效的控制,共线生产产 存在交叉污染和混淆的风险 ,产 品质量难以保证。

 

3.3 知识产权泄露风险

在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进行委托生产,注册人为保证委托生产产  量,必须要将产 品开发的相关技术文件授予受托方,受托方要接受注人的定期监督检查。这导致非集团 内部委托生产的注册人和受托方都 临着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目前医疗器械行业现状是技术人才不足,企业创新能力不足,规模普遍较小,市场 、质化严重,小型企业难  受知识产权泄露 的风险 ,且知识产权泄露会挫败企业 的创新热情。

 

3.4 注册人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风 

最新修订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正式设立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但配制度文件仍不完善,且缺 乏针对性 的制度指导文件,全 国范 围内


有统一 明晰 的监管尺度,难以建立行业规范,易形成制度环节的模糊 地带 ,带来监管风 险。

 

3.5 跨区域委托生产的监管风 

疗器械注册人与受托方 的跨 区域委托生产行为可 能带来监管风险,主  自检查标准的差异及监管信息不畅通。全 国各地区 医疗器械行业发 平、监管资源参差不齐, 监管部 门检查内容、频次、模式、尺度存 异,导致跨 区域委托生产产品 出现质量问题,委托双方主体所在地 管部 门难 以发现或裁决。此外,多方 多区域多环节接受委托的情况 下监 息不 畅通可 能会导致检查空白 的风险。

 

4、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委托生产的建议

4.1 完善注册人制度配套文件

在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管条例》基础上尽快完善修订《 医疗器械生 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8],制定制度 导文件。针对委托生产 台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委托生产质量 4.1 完善注册人制度配4.1 完善注册人制度配套文件在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管条例》基础上尽快完善修订《 医疗器械生产 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8],制定制度 指导文件。针对委托生产 , 出 台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委托生产质量 协议等指南性文件 ,笔者在总结分析《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 [9]及安徽省发布 的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意见 稿的基础上, 总结 出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委托生产质量协议要点

[10],如表 2 所示。

表 2  医疗 器械 委托 生产 质 量 协 议 要 点


4.2 加强对注册人监管

为避免注册人 能力不足风 险, 对于注册人 : ① 建立注册人资格准入制 度, 监管部门从质量管理、风 险防控、 责任赔偿等 能力进行综合评  估, 符合条件成为注册人 ; ② 监管部门加强对注册人的指导 ,帮助注 册人 了解政策本质 、制度流程、划分委托双方 责任等; ③建立质量管 理报告制度, 按照委托生产品种风 险等级建立报告制度 ,便于监管部 门能够快速掌握产 品情况 ; ④ 建立 医疗器械缺 陷救济制度, 弥补注册 人责任赔偿能力不足 ; ⑤ 建立注册人退 出机制 ,不再符合条件 的注册 人监管部 门应 当取消其资格。


4.3 强化受托生产企业质量意识

我国部分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意识淡薄,为追求利益,过分 节约成本,从而带来产品质量风险。监管部门可以建立统一 的生产企业 质量安全信用评定系统,根据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行政处 罚、产品抽检 、 监督检查 的情况,按照规定的标准从高到低评定生产企业信用等级:守 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并进行公示 [11],为注册人挑 选受托生产企业提供重要参考,并对受托生产企业起到激励、震慑作用, 提高其树立质量第一 的意识。


4.4 多角度加强委托生产过程质量监管

为加强委托生产过程质量监管,注册人可 以组建独立的质管 团 队在受托 方驻厂管理,全过程参与指导、监督受托生产行为。委托双方应针对产 品定期开展风 险评估、控制、验证、质量管理体系 自查等活动。监管部 门要对注册人、受托方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生产状态、变更控制、产品 放行等进行动态监督检查 ,必要时开展延伸检查 。药监部门 、注册人、 受托方之 间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如图 1 所示,及 时商议潜在的质量风险 , 快速开展有效 的质量控制。


4.5 搭建知识产权保护系统

医疗器械注册人与受托方之间应当搭建知识产权保护系统, 注册人与 受托方之 间签订委托生产质量协议之外 ,还需要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 议, 对双方权 责进行确认并明确知识产权侵权 责任 ,减少或避免核 心 技术泄露 的可 能性 。对于 需要重点保护 的核心技术 ,应 当尽早 申请专 利保护。 委托双方保护知识产权, 不仅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更是对 医疗器械行业创新 能力的保护。


4.6 完善委托生产跨区域监管 ,促进监管信 息共享

2020 年, 沪苏浙皖一市三省共同发布《 长江三角洲区域医疗器械注册 人制度跨 区域监管办法(试行 ) 》 [12],逐步探索跨区域联合开展 医 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 点工作。 建立跨区域监管机制 : ① 建立统一的 网 上监管信 息平 台, 实 时共享和推送监管信 息, 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② 属地监管与协 同监管相结合, 委托双方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属地 监管基础上应定期开展会商, 交流工作进展; ③建立检查结果互认机 制, 结合我国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制度不 断完善, 各地 区检查 员集 中


统一培训 ,统一检查标准 ,形成 “ 信息共享、 执法互助、结果互认、 人员互派 ”跨 区域协作监管模式。


参考文献

[1]  中共 中央办公厅,  国务 院办公厅. 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 改革鼓 励药 品医疗器械创新 的意见

[2]  国家药 品监督 管理局 .  国家药监局关于扩大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试点工作 的通知

[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4] 李新天. 注册人制度助推医疗器械产业深度变革 [N]. 中国 医药报, 2020-08-25(001).

[5] 雪球. CDMO: 医药外包服务进阶版 [J]. 服务外包,2020(7): 14- 18.

[6] 黄琬纯, 李新天, 张兴华, 等. 我国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实 施的风险分析及策 略探讨 [J]. 中南药学, 2020,18(2): 318-321.

[7] 潘枭颖, 茅宁莹.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 的质量风 险辨析 及 对 策 研 究 —— 基 于 利 益 相 关 者 视 角 [J].  中 国 新 药 杂 志 ,  2019, 28(24): 2926-2932.

[8] 蒋海洪, 李晶. 基于实例 的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分析 [J]. 中国 医药工业杂志, 2018, 49(8): 159-163.

[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10] 安徽省药 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 印发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 点工作 指南、委托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和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写指南的 通知

[11]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食品药 品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 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12] 上海市药 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药 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药 品监 督管理局,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药 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药


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 布《 长江三角洲区域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跨区域监管办法(试行 )》的 通知


来源:中国医疗器械杂志监管与测试 2022 年 46 卷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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