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软件包括本身即为医疗器械的软件或者医疗器械内含的软件,前者即医疗器械独立软件(简称独立软件),后者即医疗器械软件组件(简称软件组件)。 独立软件(SaMD)是指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目的/用途,无需医疗器械硬件即可完成自身预期用途,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的软件;软件组件(SiMD)是指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目的/用途,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或运行于医用计算平台的软件。 独立软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附件,通常单独注册,特殊情况可随医疗器械进行注册,此时虽不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但从产品角度运行于医用计算平台,故视为软件组件,如专用型独立软件可作为附件随医疗器械进行注册。 软件组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部件、附件的组成部分,不宜单独注册,需随医疗器械进行整体注册。
1、如何划分独立软件的注册单元 独立软件注册单元以管理类别、预期用途、功能模块作为划分原则。 不同管理类别的独立软件作为不同注册单元,若在技术上无法拆分,可作为一个注册单元并按照较高管理类别申报注册。 不同预期用途的独立软件作为不同注册单元,按照预期用途可分为辅助决策类和非辅助决策类,每类又可细分为治疗、诊断、监护、筛查等情形。 对于功能庞大复杂的独立软件,依据功能模块的类型和数量划分注册单元,每个注册单元所含功能模块数量需适中。按照功能模块类型可分为平台功能软件和特定功能软件,其中平台功能软件作为软件平台提供基本功能和共用功能,支持多模态数据(如医学图像、生理参数、体外诊断等数据);特定功能软件运行于平台功能软件并提供特定功能,支持单模态数据或者使用多模态数据实现某一特定预期用途。 例如,某PACS包含数十个单独的功能模块,并含有辅助决策类功能模块,需拆分为一个平台功能软件和多个特定功能软件,其中辅助决策类功能模块单独作为一个注册单元。 2、编制独立软件的产品技术要求和测试文档 应当满足《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附录Ⅰ中独立软件模板所列举的条款的要求,由于独立软件其本质上是计算机程序,无实体既看不见也摸不着,因此在编制产品技术要求时,对于没有测试工具或测试软件的功能性检查,应采用黑盒测试法,选取较为直观的测试用例和测试方法,编制成测试文档集,以供检测机构参照进行产品检测,同时应确保提供的测试方法和测试用例以及输出的测试结果的再现性、重复性和稳定性,测试文档集的编制可参考GB 25000.51-2016 第六章的要求进行编制。
3、独立软件的临床评价 对于豁免目录外的独立软件产品,选择使用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经验数据作为临床评价路径时,应确保选取的对比产品与申报产品的实质性等同和对比产品的临床经验数据充分且充足,如数据不充足应进行临床试验,在临床试验时应注意选定合适的金标准进行参照,比如诊断类软件应选取公认的诊断准确率较高的方法学或产品进行参照,而治疗类也应当选取临床公认的治疗效果较好的方法或产品进行参照,以确保临床评价充分且充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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